2016-06-06 09:37:55 来源:省旅游局 责任编辑:张鸿鹏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管理,提升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乡村旅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省旅游局将于今年下半年重新启动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工作,推动各设区市创建评定一批符合标准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创建评定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16家(其中四星级45家,三星级71家)。2014年,因原《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 35/T 1051—2010)》中的部分条款与近年乡村旅游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省旅游局经研究,决定暂缓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工作,并在广泛征求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后重新启动《标准》修订工作。 近日,新修订的《标准》已通过地方标准评审,即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下半年,省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依据新的《标准》,对各设区市乡村旅游星评委经过初评后推荐上报的,A级景区周边的乡村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内的从事各种乡村旅游经营活动的主体,开展评定工作。对达到标准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正式批复星级,并在福建省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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