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2 16:10:2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娜
记者从南平市文旅局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南平市2024年实现“开门红”和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若干措施》(南政规〔2024〕1号),确保“奖励引流域外游客”等措施落地落实,日前南平市文旅局发布《大武夷引客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持续推动文旅消费潜力,做大做强文旅经济。 据了解,《实施细则》发布了大武夷引客贡献奖、台胞游大武夷引客奖、境外旅客游大武夷引客奖、文旅大型活动专项奖励,以及对应的申报方法。《实施细则》对游客来源、过夜人次、引客总量等方面对奖励标准进行了规定。 对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市外游客到南平境内旅游,在我市住宿设施过夜1晚及以上,并游览武夷山主景区及武夷山以外的其他县(市、区)1个及以上A级旅游景区或代表性特色景点(如铁井栏——紫芝街历史文化街区、武夷梦华录、浦城美术馆/范迪安美术馆、元·和平数字体验馆等),每半年进行排名,对接待过夜游客数量排名前五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对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台胞游客到南平境内旅游,行程安排至少有南平市1个及以上A级景区,在南平境内住宿设施过夜1晚及以上的,根据年度引入游客人数,对企业进行排名,选取第一名1家,第二名2家,第三名3家,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对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境外游客到南平境内旅游,行程安排至少有南平市1个及以上A级景区,在南平境内住宿设施过夜1晚及以上的,根据年度引入游客人数,对企业进行排名,选取第一名1家,第二名2家,第三名3家,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在南平市举办文旅大型主题活动,单场参与活动人员达1万人以上,根据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 本次《实施细则》,有效期暂定为1年,即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蒋雪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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