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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6-10-20 16:56:48  来源:厦门旅游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张鸿鹏  

10月19日下午,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华侨大厦大酒店隆重召开。厦门市旅游局陈桂林副局长、厦门市总工会陈超英副主席、厦门市财贸工会工委洪辉煌主任等领导嘉宾以及导游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共计约200人参加了大会。

与会会员代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员代表大会上,对于工会的相关章程及管理制度进行了宣读、表决,并一致通过选举办法、工会章程等规章制度。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厦门市导游员工会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并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经济审查委员及女职工委员。同时,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也一并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了《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细则》,推选出7名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

目前已有1000名导游员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其中849人办理好了工会会员卡,工会会员已接近厦门导游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会成立后的主要工作有:代表和维护导游员的合法权益,反应基层工会和职工的要求,参与涉及导游员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指导和帮助理顺旅游企业与导游员的关系;依法保障导游员合法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权益;加强导游员执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开展导游员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和指导性标准制定工作。

厦门市旅游局陈桂林副局长在大会发言中指出: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具有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会成立之后,期望发挥好“导游之家”的基础性作用,将维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做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在导游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推动开展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报酬,实现导游劳动报酬改革的“三个一”目标,即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合理的导游劳动报酬制度体系;构建一套法律责任清晰、劳动关系和谐、收入与质量挂钩、基本保障到位的导游劳动报酬标准;培养一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至诚、形象健康的导游队伍。

厦门市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的成立,为广大导游员搭建了一个崭新平台。导游员基层工会联合会将紧紧抓住厦门市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做好工作,为厦门市旅游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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