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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绷紧清明期间景区森林防火“安全弦”

2017-03-30 15:13:45  来源:三明市旅游局  责任编辑:张鸿鹏  

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进入景区游客、返乡祭扫人员日趋增多,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景区防火工作,三明市旅游部门全力防范,指导各景区部署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旅游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前安排部署,做到落实责任到位。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及时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督查组,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地块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做到不留空白,不走过场。

二是增加防火安全意识,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完善各旅游景区“禁火”宣传警示标牌设置,利用宣传标语、禁火通告、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加大对进入景区人员的防火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并大力提倡“鲜花祭祀”、“栽植祭祀”,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同时,强化旅行社导游员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要求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必须向游客做好景区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出行、文明祭扫,切实提高游客防火安全意识。

三是严格火源管控,做到隐患排查到位。禁止景区内一切野外用火,要求各旅游景区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村民基层组织加强“联防联保”、“严看死守”,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配备灭火扑救工具,加强景区火患清剿,严防火源进入景区;景区负责人要督促检查,做到监管无疏漏。

四是提前布控,做到防火队伍到位。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强化预警监测,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布防;组建森林防火队伍,开展扑火演练队伍,强化扑火技能培训,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开展扑救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是及时通报信息,做到值班人员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度与内容,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实行责行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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