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推荐 > 正文

政协委员为绿化福州支招 为大美新福州再添一抹绿

2017-01-16 16:44:42  来源:福州日报记者组  责任编辑:张鸿鹏  

森林公园绿荫环绕

如何让福州绿化、花化得更美,让2200多年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呈现出“生态大美”,成为参加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委员建议

建设世界一流植物园

“建设一座物种丰富、功能多样、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高水准植物园,不仅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也可以彰显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九三学社福州市委会向大会提交的《关于福州建设园林植物园的建议》提案表示,眼下我市面临“五区”叠加的战略机遇,也具备园林植物园建设相应的自然禀赋,建设园林植物园,可以进一步提升福州城市竞争力,对于福州市甚至我国东南地区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科普、保护、利用具有重要作用,符合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国家需要和子孙后代的利益,有利于国土生态安全,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建议可利用我市现有的林场进行建设,如美菰国有林场、南屿国有林场等。这些林场水源、植被、土壤和地形等完全符合植物园建设选址要求,场地面积大、征迁任务较轻,可节省投资、节省建设周期。

也可在福州周边选择农林空旷地块建设,如马尾白眉、连江潘渡等,这里与福州市中心路程适中,在此选址可均衡城市公园布局。

委员建议

建设环福州城郊型森林公园带

农工党福州市委会经过专家调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设环福州都市圈城郊型森林公园的建议》提案,建议充分整合环福州都市圈的现有生态资源和森林公园,按照城郊型森林公园或郊野生态公园带的建设及发展思路,通过已有的环福州老城区的三环路、规划中的四环路,建设环福州都市圈城郊型森林公园带,给市民提供郊外休闲观光的游憩场所。

沿着福州北三环外的福州国家森林公园顺时针方向,在环福州都市圈三、四环带上,依次有鼓岭国家级度假区、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乌龙江湿地公园、南江滨堤外公园、高盖山郊外公园、五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城郊型的山野公园和森林公园,这些城郊型公园不仅是福州市区良好的生态安全屏障,借助于三环和将来四环便捷的快速交通枢纽,也将是福州市民周末消遣休闲的生态观光旅游区。但目前这些森林公园存在开发建设程度参差不齐、配置休闲服务设施缺失、通达程度不够便利等问题,需要从规划层面统筹安排。

为此,农工党福州市委会就如何科学规划和循序建设环福州都市圈城郊型森林公园提出了建议。

首先是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把环福州都市圈城郊型生态郊野公园及森林公园带开发纳入福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报目标的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高起点科学规划,分步推进,逐渐完善。

发展快速交通、串联景区。把拟规划中的四环快速交通干道和城郊型生态郊野公园及森林公园带联系在一起,使这些公园带、公园群通过环城交通紧密连接,方便市民周末休闲度假。

慢行系统,生态廊道也不可少。在构建快速交通干道的同时,在公园之间,建设自行车道和人行步道相结合的绿色廊道,通过绿道、慢道等慢行道路交通系统,把分散的城郊型生态公园和森林公园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生态屏障。

部门连线

市园林局:我市正积极打造植物园和郊野公园

“作为一个城市重要的‘专类性’生态窗口,建设植物园还是很有必要的,它不仅能提升城市品位,还能作为植物基因库迁地保护的一个点,保持生物多样性。”市园林局总工林诚介绍,植物园选址建设要考虑到“生境”(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多样性,需要有原有自然植被的基底、不同的海拔生境、不同坡向的生境分布;同时,还要考虑用地条件以及城市未来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市园林局正积极进行植物园的意向性选址,在闽侯、马尾、长乐等地的部分区块启动选址、预选址及勘察工作。

“此外,我们也在鼓励和积极打造福州大型的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为居民提供‘绿色’‘自然’休闲游憩的区域。”林诚告诉记者,城市用地有限,郊野公园或是森林公园需要分布在距离城区中心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车程范围内,还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以供人们休闲。因此,建议可利用晋安和闽侯周边的山体,打造这类公园。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